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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梦想在远方,回味我们每个人的青春楔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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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表于: 201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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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李青山想了一个办法,抱着小家伙到村里找奶。有的妇女天生奶足,自己的孩子吃不完,奶水多得只能挤掉在地上。所以,李青山为了儿子能活下去,干脆讨起了“千家奶”。但毕竟村里生孩子的妇女有限,小家伙食量不小,还是常常哭闹。
  孩子就这样一顿饱一顿饿地成长着。但刚过了一岁,就能下地走路了,而且还能拿筷子往嘴里扒饭。
  这一年来,山里的知青有的生病有的告假,反正有好几个偷偷地回城里去了。沈华已经结婚生子,况且她已决定把这一生交给李青山,做一个称职的妻子和母亲。她明显苍老了。二十五六的人,眼角已有了发丝粗细的皱纹。每天晚上,她搂着被饿得哭叫的儿子时,内心里总有一种酸楚。要是在城里,孩子不可能这样饿的,至少,也能买个奶瓶让他喝足牛奶,可以用摇蓝车把孩子推到大街上去散散心,孩子的尿布也不用自己天天生火烤,孩子生病了也不用自己担心农村的赤脚医生用那不知消没消过毒的针头不分青红皂白地照着屁股就扎下去,孩子半夜尿床了只须拉一下电灯开关就可以马上处理,不用找半天油灯划半天火柴结果弄得满身都是尿味煤油味,要是在城里……沈华竭力不使自己去想,但偏偏又去想。

  儿子一岁了,还没有名字。李青山知道自己文化不行,便把此任务交给沈华。沈华虽然想不出什么好名字,却不愿像山里人那样为孩子随便起个“阿猫阿狗”了事。在孩子满一周岁的那一天,沈华终于给儿子起了个名字——李思城。
  思城——也许她这一生只能在梦境中想念着生她养她的那座城市吧!虽然那座城市的高楼和灯火让她魂牵梦萦,但她已经选择了大山,选择了李青山,选择了与她梦境中截然相反的贫穷荒凉的山村。所以,她只能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她将竭尽全力抚养他,教育他,让他成才,让他长大后能回到城市里去,过着快节奏高质量的生活……

  她坚信,要苦就苦她这一代吧。下一代,将是她的理想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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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表于: 201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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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李思城的叛逆
  李思城长到两岁,已经很少哭了。他穿着母亲为他缝的开裆裤,让姐姐思萍拉着到田野里去摘野菜,割猪草。他实在很瘦,让人担心他细细的脖子撑不住那颗硕大的脑袋。
  李思城三岁时,已经不用拉着姐姐的手而独自偷偷地跑出去玩了。有一次,他从小溪边回来,小脸变成了苦瓜,右手被一只大螃蟹的“钳子”夹住了,只好双手捧着螃蟹回来求救。思萍吓得哭了,沈华从房间里出来,气得恨不得把他打一顿。但见儿子痛苦的模样,赶忙用柴火烧那螃蟹,那蟹才松开了“钳子”。
  当然,沈华也有喜欢儿子的地方。比方说沈华教他背的唐诗,他一学就会。虽然发音不太纯正,却一字不漏。
  李思城四岁时,李青山从村里拿回来许多扫盲课本。那时农村能认识字的人不多,上面下了文件,扫除文盲,各地编了扫盲课本,下发乡村,每个生产队选派一名识字较多的社员晚上召集全队男女老少(当然,有个别固执的老者老妇除外)一起学习。同样充当着“教师”角色的李青山每晚疲惫不堪地回来,觉得教文化比挣工分难多了。有的社员甚至说:“李书记,你干脆扣我两个工吧,这文化,一学头就大了。”

  李青山万般无奈,每晚便教李思城学习上面的文字。想不到儿子对文字特别喜欢,教几遍便能上口。一两个月过去,李思城已能将整个扫盲课本一字不差地通读下来。
  李思城绝对算不上一个听话的孩子,没有一刻闲着的时候,拿山里人的话来说,是“搞事儿”,不听话。沈华除了做家务,还要抽空养猪。不过她最主要的工作是到陈家老宅的“清泉小学”去教书。其实,每天上课的时间也就是两三个小时。山里的孩子野,经常丢课本,有的孩子甚至连着一星期不来上课,害得当老师的还要去做家长的工作,又是劝家长又是哄孩子,这些小孩子才肯到学校里来。但迟到很普遍。倘若下了雨,肯定没有几个人来的。

  沈华自从生了李思城后,身体越发不好了,经常咳嗽。他把思城交给懂事较早的思萍,自顾自地忙。但每次回来,不是小思城把思萍打哭了,就是小思城把她收拾得整整齐齐的家弄得像个猪窝。
  李思城第一次挨母亲的家伙是快到五岁的那一年夏天。李思城与大队会计刘二娃家三儿子刘小三一起玩。刘小三七岁,鼻孔里却长年拖着一根又粗又大的“粉条”。这小三手里有一把弹弓,是用两条黑色的橡皮筋和一个“Y”形的小木头叉做成的,使劲一拉长,兜在后套里的石子便被弹射出去。李思城一眼就爱上了这个玩艺儿。他苦苦向姐姐哀求,把思萍的全部积蓄——一个五分钱的硬币要了出来,购买了这个他命名为“枪”的东西。只要见到动物,不管是家的还是野的,他都定然会满怀信心地向目标开火。刘小三收了五分钱有些后悔,又来找他要。李思城一气之下,拉动橡皮筋照着刘小三的脑袋射过去。顿时,刘小三的额头肿得老高,哭着去找他的老师沈华。沈华正在大队的猪圈打饲料,一看小三伤成那样,气得跑回家里,捡起一根小棍照着李思城的屁股猛抽。小家伙居然没哭,也没有交出那五分钱换来的武器。但他也不敢再向别人头上“开火”了。不过,对鸡鸭猪狗,还是不客气的。

  秋天,李思萍已经六岁多了。她被母亲带着上了小学。李青山老是不在家,李思城一个人在家里闲不着。他用小锯子锯四轮车,用泥巴做泥人,发明了许多玩的方法。有一次玩火,差点把房子烧了。沈华没办法,只得让他也上学。一则避免许多麻烦,二来自己也可以照应照应他。
  小学一年级是最难教的。面对一群懵懵懂懂不谙世事的小孩子,需要足够的耐心。也无怪许多人都称颂启蒙老师的伟大。
  山里的孩子别的不怕,就怕老师。他们可以在放学后去疯去野,但在课堂上还是不敢乱动的,甚至有的小孩想上厕所也不敢对老师讲。因此,一天内有一两个孩子把屎尿直接拉到裤裆里或直接拉到课堂上是很正常的事。但李思城并不怕“老师”,这老师就是他的妈妈,他晓得她是温柔的,他也晓得她打他的手是经过控制了的。他有时等母亲转身在那块已经掉了漆的木头黑板上写拼音字母的时候,他就从桌子底下钻出去,从后门逃跑了。

  对他而言,上课没有一点趣味。他喜欢捉螃蟹;喜欢躲在树丛里用自己的“枪”向那些呆头呆脑的斑鸠“开火”,当然十有八九是打不中的;喜欢用长长的狗尾草杆编织能装十来个蟋蟀的笼子;喜欢到地里去刨红薯,躲在树林里用柴火烤得半生不熟后啃得满嘴乌黑……
  一开始沈华还满山去找,但后来也习以为常。不过,李思城还是怕父亲的。父亲从不打他,但父亲那双威严的眼睛让他感到这个新奇的世界里,有一种东西在制约着他,使他在做各种事情之前也想一想会不会遭到父亲的责怪。
  总之,这个孩子已经能自己单独行动了。他就像一只偷偷脱离暖巢的小鸟,想展翅高飞却又老是受伤。他每天疯玩后总是带点伤回来,不是头弄破了,就是膝盖划了口子,或是手被刀子拉出长长的口子。沈华很伤心。一个村的孩子她都能哄得服服贴贴,但她所有的好法子一放到儿子身上,全都失去了效力。“这真是报应啊!这真是前世造孽啊!”每当沈华在安顿受了伤或是玩累了的儿子熟睡的时候,她总是这样悄悄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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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表于: 2011-12-03  
  
  与李思城相反,李思萍是个绝对乖顺的好孩子。她似乎从上学的那一天起就懂事了。每天早晨,当弟弟还在被窝里做美梦的时候,她就随父母起了床,帮母亲扫地、烧水。当她的个子只能够着灶台的时候,她就踮着脚尖在灶上忙乎开了。过年的时候,李青山卖了一张兽皮,换回一块毛兰布,准备给女儿做件上衣。小思萍却对妈妈说:“给弟弟吧。他穿衣裳费布,我那件衣裳还可以将就穿到明年。”其实,思萍的那件花布衣服是她唯一能穿得出去的,已经穿了两年,只能盖住半截身子,而且已经洗得发白。李思萍经常在晚上洗干净,放在灶上的炕箩(一种竹器,放在炭火上作烤物之用)上,眼睁睁地盯着它被烤干,第二天就穿上。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已经很懂事了。偶尔家里开一次荤,她总是把碗端到灶火边去咽,用油汤泡泡饭。而他的弟弟却两眼紧盯着菜碗,饿狼似的大嚼大咽。

  李思城从未叫过姐姐。从会说话的那天起,他就和父母一样叫姐姐“小小”(思萍的小名)。他虽然也瘦弱,但和姐姐站在一起算是个大人。甚至由于胃口的关系,他长到六岁时已经高过了七岁的姐姐。常常有不知情的社员会误以为他是哥哥。因此,他觉得这个“小小”叫得理所当然。
  思萍事事都让着弟弟。她知道农村重男轻女。虽然父母在这个问题上表现不太明显,但她深信父母疼爱弟弟胜过自己。弟弟淘气,调皮,老是惹是生非,老是遭到母亲的斥责甚至武力,但她知道母亲是疼弟弟的。她看得出来。每次弟弟生病发烧时她总看到母亲的脸色随着弟弟病情的变化而变化。每次母亲总是把最好吃的都让给了弟弟。所以,她总是顺从父母的意愿把自己应该拥有的东西都让给弟弟,以博取父母的爱。一个六七岁的女孩其实更需要爱,更需要关怀。因为,女孩往往比男孩更细心,更容易觉察到冷暖,更容易满足也更容易受伤。

  李思城可没有注意到这些。他关心的是下一顿饭是不是有大米和炒菜,下一堂课是不是又有好的故事,下一个晚上父亲是否能拎着野物回来,下一本连环画是否有枪战或者武打的内容。这个孩子已经狂热地爱上了连环画。甚至,他可以把将要塞进嘴里的那块肥肉夹到别人的碗里,但前提是你必须给他找一本连环画。
  沈华小时候也有狂热迷上连环画的经历。在这一点上她是理解儿子的。但在城里长大的她可以到书摊去看,可以到图书馆里去看。可在这可几乎与世隔绝的山里,哪里有那么多连环画满足一个贪欲极强的孩子?因此,她只有写信给好友黄丽丽,让她从城里把连环画寄过来或者是抽时间送到乡下来。
  顺便交待一下,现在,当年下放在清泉村的那些知青,除沈华一人留下外,其余的人都回到城里去了。前来清泉村的,大都是本省的城市青年,比如重庆、成都、内江什么的,也就是交通不太方便,但在中国地图上是马巴掌以内的距离。他们回城什么原因都有,主要还是政策松了劲。他们就像春天的花朵一样随着几场夏日大雨的降临就很快从山里人的视线里消失了。他们本来就不是山里人,他们应该回到属于自己的城市去。这是天经地义的事。甚至有人背后说沈华太傻,放下大好的前途不去争取,却心甘情愿地陪着一个残疾了的山里人过日子。

  沈华呢,也的确考虑过。她在这几年中也曾回过城,见过了双亲。父母狠狠地骂了她一顿,说你既然嫁给了一农民还回来干啥?她的父母是普通工人,一个儿子刚刚当兵服员回来,目前正等着老爸退休后自己去顶替父亲的岗位。她即使回到这个到处都残留着大字报的城市,也只能待业,说白了,是分享家中那经过精密计算的生活费。如果她是一个人,这也能凑合过去,但目前她已是有了两个孩子的母亲。她不能把两个孩子扔到农村不管。而且,断了一只手的李青山要是失去了她,他将会怎样呢?她不敢想,也不愿去想。李青山曾经是她的救命恩人,这注定她一生都欠他的。她应该偿还他。况且,青山已经是老支书了,已经在山里人心目中奠定了地位,他们家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会有援助之手伸过来。去年她养的两头猪不惧落进了粪坑,就有两个不顾一切的后生跳下去把猪拉起来了。还有,自己那个讨债的儿子李思城搅得全村一片乱,可善良的山里人全都原谅了他。山里是闭塞的,但正因为它的闭塞才关住了淳淳的民风,才过着虽然清苦但相对宁静的生活。再说,她已经在清泉小学教了几年书,是山里人非常敬重的老师了。而且,李青山已经组织村民准备顺着双河在锁命崖脚下打出一条能跑汽车的公路来。如果是那样,每年的课本就不必用背筐到公社去背了,还可以把山里的物资运往县城运往更大的城市……

  再说,父母也没有强烈要求她回去的意思。她已经适应了山里的生活,适应了在脏衣服长鼻涕的孩子们中间抑扬顿挫地讲授她的知识。在这个世界上,哪个地方都需要人去生活和改变,哪种生活都是人赋予它的生命和质量的。
  那种对城市的情结,她决定在孩子们身上体现。虽然思城是个不听话的孩子,但看得出,这家伙是很聪明的。他甚至能问出连她这个老师也解答不出的一串串问题来。只要自己好好地培养他,他一定能凭自己的实力闯入城市,成为掌握城市和开创城市的新一代人才。
  苦,她这一代人已经吃够了。她的下一代应该很好地生活。只要下一代能够实现自己的理想,吃多少苦都是应该的,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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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表于: 2011-12-03  
第十五章 李思城初遇林如凤
  岁月像双河里的水一样平静地流淌着。
  1979年,清泉村发生了有史以来最重大的两件事:农民包产到户了,可以有自主权耕种自家分到的责任田;清泉村通往双河公社通往翠竹县的公路完工了,有拖拉机偶尔也有大货车轰隆隆地开进山里来,顺着盘曲的公路开到锁命岭陈家老宅下面拉石灰。当然,有一个细节大家并没有怎么关心,双河公社改名双河乡,清泉大队改名为清泉村。

  李思城家惟一发生的一件大事,是母亲当上了清泉小学的校长。
  李思城已经11岁了。虽然身体仍然瘦,但已经能轻而易举在从开着的拖拉机的车斗后面爬到车厢里去,到河里去洗澡了。而且,小学的课程也将在这个奇热的夏天结束。如果还能像往年一样考分达到全公社第一,他就可以轻松地到双河中学去上初中。
  李思城并没考虑到这些。小学里那些知识难不倒他。他现在关心的是,如何才能像隔河对岸竹林村的那些孩子一样,想让身子在水里想怎么凫就怎么凫。
  下河游泳(山里人俗称“洗澡”)是大人们严格禁止的事,甚至学校直接干涉。因为每年双河都要淹死人。在清泉小学除《学生守则》十大条外,还是两个特殊规定:凡是偷偷下河洗澡的学生,一律罚在教室外晒两个小时太阳;另一条规定是自公路打通后制定的,凡是扒拖拉机的学生,也一律罚晒两个小时太阳。李思城在公路打通后,老是偷偷地扒车下河洗澡。因此,他皮肤被晒得黑黑的。每当这时,他总是骄傲地站在灼灼的太阳底下,让自己纤长的影子随着太阳移动。他知道,身后教室里那些对老师的讲解心不在焉的男同学们都在向他射过来崇敬的目光。

  当然,至少有两个人是决不敬佩他的,甚至已对他伤心顶透。一个是他的班主任王国华老师,一个是他的母亲沈华。
  这一日天气闷热。沈华去乡里开会了。李思城早早地交了摸底考试卷,出得校门来。这时一辆大货车装满石灰,缓慢地向村外蠕动。李思城三步两步追上去,一跃就抓住了车厢后沿,勾腰吊着车,随着颠簸的货车向河边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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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表于: 2011-12-03  
  
  河里的水很清凉。但河的浅水处已有许多人一丝不挂地在里面洗澡。双河的夏天实在是一个宽阔的天然澡堂。李思城没有和他们在一起洗澡。这是有原因的,第一,他不认识这些人。这些人大都是更方便下河洗澡的竹林村人。第二,自己的游泳技术实在很糟,只会两个被游泳人笑话的“狗刨式”,李思城担心对面的竹林村人会笑话自己的。竹林村人地理条件比清泉村要好得多,公路也提前两年顺河打通,生活也富裕得多,放眼望去已经没有几家草房,而清泉村的草房还有半数。在李思城看来,这种富裕是对清泉村人的一种嘲笑和挑战。因为,自己的父亲就是清泉村的第一把手。清泉村没有钱,在李思城看来与父亲有关。但他又不承认这是父亲的过错。究竟是什么原因,他搞不清楚。可是,他从内心里还是维护父亲的。他认定自己的父亲是整个双河镇最能干最有功劳的人。因此,他从心里就排斥竹林村和竹林村人。刘会计的儿子刘小三的外婆在竹林村,但只要小三到外婆家去玩,李思城会好几天也不理会刘小三,认为这个家伙背叛了他。

  刘小三是决不敢和他一起偷偷下河洗澡的。刘小三今年已经13岁,但他还是不敢惹李思城。他和李思城同桌,他老是抄李思城的作业。可一到考试,李思城总是全乡同年级第一名,他刘小三总是科科不及格。统计分数的老师只顾统计成绩好的,如果连差的也作一比较,他刘小三肯定是全乡同年级倒数第一名。
  李思城对成绩的好坏倒没有放在心上。但刘小三的胆小是他不能接受的。他认为刘小三应该像自己一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且在做一些令老师和家长头痛的事情时应该有一个帮手。他在连环画里老是看到一个英雄人物总是有许多朋友,英雄们完成的英雄壮举也是由于朋友的帮助才得以成功的。而他所干的事却没有人帮他,老是单枪匹马,让他感到既孤独又无聊。后来,他终于原谅了刘小三,因为他想,一定是刘小三觉得和他这样做一些令大人们头痛的事时他自己也不快乐,所以不做;但我是快乐的,那就做吧。

  所以今天,他连看都没有看正在旁边咬笔杆的刘小三,就私自一个人到双河里来了。
  太阳很毒。李思城一直往下游走去。他要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好好地游一游。他想,挨一次罚就得有一次进步。今天不管怎么样,得学会仰游。每次他看到竹林村的孩子们像木板一样飘在水面上时,他的心猫抓般难受。
  李思城在下游找到了一个河水碧绿碧绿且几乎静止了的水面,脱光了衣服,慢慢地从浅水处向深水处走去。当河水淹没他木梳似的肋骨时,他猛一蹬腿,像一只青蛙一样扎入水中。
  河水清凉而湿润,像母亲的手温柔地抚摸着他,轻轻地托着他。划动的水波层层叠叠地荡向河的深处,搅乱了静止在水里的山水图。李思城越游越快,离河岸越来越远,游到这几乎静止的深潭上面了。他感到今天的手特别轻灵,今天的水浮力特别好。他决心要在这片他自己的天地里学会仰凫。他就不相信,清泉村的人会比竹林村的人笨!

  他开始试着翻转身体。这是个比较难的动作,始终不好转过来。最后,他情急之下猛地翻过身来,但四肢却不知怎样动。水,平静的水,一下子淹没了他。他感到耳朵在嗡嗡作响。他感到身体在往下沉,往下沉。当自己喘不过气来本能地张开嘴猛喝水时,他已经感到生命的力量在逐渐减退。碧绿碧绿的河水很深,他的身子还有往下沉、往下沉……他想喊妈妈,可是自己的嘴和声音全部被清凉的河水淹没……

  “有人落水了!爸爸,有人落水了!”岸边的竹林里,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扔掉橡皮筋,对身边看书看得入神的父亲说。
  “在哪?”一位戴眼镜的中年男人放下一本半尺厚的书,扶了扶眼镜,问身边惊恐的女儿。
  “看,下面的回沱湾。我刚刚看见一个人在那里游,可是,他游到回沱湾中间就落下去了!”那女孩着急地拉着父亲的手,急急地跑到河边来。“快去救救他,看,这衣服还是一个孩子的衣服哩!”她指着地上那堆凌乱破旧的衣服说。
  中年人摘下眼镜交给女儿,一边跑一边也把衣服脱下抛向女儿。当小女孩捡到父亲裤子时,那中年人已像一条鱼一样扎进了碧绿碧绿的水的深处。
  小女孩焦急地张望着。过了一会儿,他看到父亲的头露出了水面,但一会儿又钻下去了。如此三次,她终于看到父亲把一个圆圆的脑袋托出了水面,用左手划着水,慢慢地向岸边游来。
  当小女孩看到一个和自己年龄相仿但一丝不挂的男孩时,她羞红了脸,赶紧转过身去。

  中年人把溺水的小孩放在河滩忙活开了,又掐人中又推穴位,然后把小孩提了起来倒出肚子里的水,并施以人工呼吸。
  李思城醒来时,看到了两张陌生的充满关爱的脸。
  一张慈爱平和的脸,架着一幅眼镜;另一张是甜美清秀的脸,一双眼睛就要滴出水来。
  李思城恍若梦中。他努力地挣扎了一下,问:“我这在哪里?你们是谁?”
  那中年人和蔼地说:“我叫林玖铭,这是我的女儿小凤。刚才你掉进深水里去了。不过,现在你醒过来了。没事的,孩子,将来游泳时不要再往深水里去。就是要去,也不要一个人去。这回沱湾,是死水,经常淹死人的。”
  李思城终于明白过来了。
  他坐了起来,见身上的衣服已经穿好,心想刚才一定被这女孩看见自己光溜溜的身子了,不禁脸也红了。想起今天这陌生的父女救了自己,心里十分感激,便诚恳地说:“谢谢林大叔救了我。”
  林玖铭和蔼地笑了笑,说:“小朋友,你叫啥名字,为啥一个人到河里洗澡?”
  李思城想了想,反正自己今天回去是免不了一场暴风骤雨了,便如实回答:“我叫李思城,是清泉村的。今天刚刚考完试,我就一个人偷跑到河里洗澡来了。”
  “啊?你就是李思城?”那女孩睁大了眼睛。她一把拉着爸爸的手,像乞丐发现了金元宝似的大声问道:“你就是那个连续四年得了全乡第一名的李思城?对,我们老师讲,是清泉小学的,爸爸,他比我高三分啊!”

  林玖铭瞪了女儿一眼:“叫嚷啥?平时我叫你好好学习,但你每年都只能拿到第二,怪谁了?”
  小女孩委屈地低下了头。
  “李思城?你爸爸叫什么名字?”林玖铭问。
  “李青山。”李思城说。
  “啊?李青山!爸,是不是你经常提起的那个枪打得很准的李青山?”小女孩又惊叫起来。
  “小凤别乱叫,应该叫李书记或者李伯伯。”林玖铭突然严肃地对女儿说:“小凤,对人的称呼一定要注意。称呼是对人的尊重,对于长辈,是不能直接叫他的名字的。在当面不能叫,在背后更不能叫。做人要表里如一,不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记住了吗?”

  “记住了。”小凤反头低下了,两条羊角辫直挺挺的。
  “好了,我送你回家吧。”林玖铭对李思城说,“小凤,你先把我的书带回家去,好好复习功课。快要考试了,争取今年能考个全乡第一。”
  那小女孩又看了看狼狈不堪连站都站不直的李思城,慢慢地往回走。那羊角辫上扎着的蝴蝶结上下闪动,想飞似的,轻盈极了。
  林玖铭把李思城送到清泉小学前,沈华和班主任王国华老师都等急了。原来,王国华考完试半天找不到李思城,断定这小子又下河洗澡去了,便去找。结果,半路碰到从乡里开会回来的沈华,二人在河边找了半天,没有李思城的身影。他们万万没想到李思城跑到下游的回沱湾去了。
  二人本来气得快要昏过去,但一见来了林玖铭,二人的脸上都挤出了笑容,几乎是异口同地叫道:“林老师好!”表情尊敬而严肃。

  林玖铭方正的脸上漾溢着春风。他说:“二位老师,思城是个好孩子,他已经答应我不再私自到河里洗澡了。你们不要怪他。我们做孩子的时候,不也和他一样吗?思城,向老师认个错吧,他们也是关心你呀!”
  李思城垂下头,哑着嗓子说:“王老师,妈,我错了。”声音低得连自己都听不见。
  换了别人叫他,他是不会认这个错的。但在这个救了他的命而且和蔼宽容的长者面前,他只能这样。
  他还不知道,这个林玖铭,是值得全乡上下都尊敬的人物。他的学识和气度,是双河镇乃至翠竹县都公认的。只不过,李思城一般不怎么尊重别人。
  他尊敬的人,不在双河乡也不在翠竹县,是连环画上的英雄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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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表于: 2011-12-03  
出人意料的是,这次考得全乡第一名居然是李思萍。她的总分成绩居然高出弟弟9分。
  这是清泉村人引以为豪的事。他们私下议论,对面竹林村的风水变了。以前,总是竹林村出人才,每年考去城里的中专生、师范生都是竹林村的人,清泉村不要说根本没有真正以考分吃上“皇粮”的,连考上双河中学的人都少得可怜,每年也就是三四个。所以竹林村的人总是说,清泉村出不了人才。清泉村把学校建在锁命岭陈家老宅,是坏风水。

  现在,不是出了两个人才吗?为什么全乡前一二名全是清泉村的?清泉村人田间地头议论的话题丰盛了。他们甚至预测说,李思城姐弟将来肯定是吃皇粮的。李思城将来肯定超过学识满腹的林玖铭。村里年龄最大资格最老且通阴阳八卦的刘天根老人这时也在一个公众场合公开了他隐藏多年的秘密:在李思城出生前那天晚上,他正观星象,突然发现天边有一颗流星飞落在李青山的房顶上……

  村里人是熟悉李思城的。虽然这个孩子平时老干些出人意料的事,但总的来说并没有给村里人带来损失重大的灾难,纯属小孩调皮罢了。
  当然,最高兴最得意的人还是沈华。她终于肯定了自己的看法:孩子一定会成器的,一定能考上学校并按自己的意志回到城里去的。儿子去乡里上中学了,她再也不能天天守着他,只能天天为他担心。几年来,沈华老了。两个孩子的母亲、一个学校的校长、一个残疾人的妻子……所有的一切都压在她孱弱的肩上,压在这个在城里土生土长且身体瘦弱的女人的心上!她哪里像一个30多岁的妇女?她的头发已经白了几根,皱纹已经盘踞在眼睛周围。为了孩子,她的身体越发不好了。每天清晨,她总是大声大声地咳嗽。有一天,她发现痰里有血丝。第二天,她发现了同样的结果。她的心在颤动。但她狠了狠心,决定不告诉任何人,尤其是丈夫和孩子!所以,每当咳嗽的时候,她总是把痰含在嘴里,跑到厕所里去,把该死的带血的痰吐在丈夫和孩子的视线之外。

  1979年秋天,李思萍和弟弟李思城,怀揣父母亲整整凑了两月才凑齐的学费,去双河中学报名了。
  李思萍的脚步好轻好快。她简直是一路小跑出了家门的。九月的阳光温柔地抚摸着这个12岁的小女孩的全身,她感到林间小鸟在为她唱歌,锁命岭上飞溅的山泉在为她唱歌。她要上中学了。她知道,自己是清泉村第一个上中学的女孩子!她感到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子!
  衣服是新做的,头上扎的花手巾是妈妈今晨亲手扎上的。亲爱的妈妈,您总是那么善解人意。女儿已经不再是那个常常偷偷哭鼻子的小丫头了,女儿已经长大,已经是一名中学生了!女儿也希望自己能穿得漂亮些,但是妈妈,女儿没有说,您怎么知道女儿的心思呢?您真是天下最好的母亲呵!您说您感谢我考了全乡第一,但是妈妈,请您相信,女儿一定会在今后的每一次考试中拿第一!

  李思萍心潮涌动,眼里已经有了泪花。透过晶莹的泪花,她看到自己身上那件绿条绒的上衣简直和春天枝头长出的新叶一样柔美一样鲜艳!
  “小小,你在想啥。都快八点了,走吧。”弟弟思城在身后说。
  李思萍从涌动的情感里跳出来。她一回头,就看到弟弟也穿着一件绿条绒的上衣。崭新的上衣,简直和自己的上衣一般无二!
  李思萍愣住了!弟弟居然穿一件与自己完全相同的上衣!这是女孩子才能穿的上衣!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路上有那么多人,学校有那么多人,他们要是看到我们穿同样的衣服,会怎么想?他们一定认为这是一个穷人家里才会发生的事——姐弟俩穿同样的衣服!更重要的,她是女孩子!她已经12岁!她已经是一名中学生!在清泉小学,她对穿什么衣服都不在乎。可是,今天要去的是双河中学,是一个陌生的地方,是一个有许多女孩和许多男孩的地方。去这种地方,她怎么可以和弟弟穿同样的衣服?男孩和女孩是有区别的!而且,她所有的衣服中都没有了一件完整的!那件陪伴她四年的花布衣服在昨天被装满沉重猪草的背篓在肩上压破了一道长长的口子,还没来得及补。

  她一下慌了。她感到太阳的光线正强烈地炙烤着她的脸。她的脸热得不行。她几乎是哀求弟弟:“思城,你回去换件衣服吧!你不能和姐姐穿一样的衣服,姐姐求求你,好吗?”
  “为啥?”李思城撅起小嘴,“这是妈妈为我们做的衣服,为啥你能穿我就不能穿?”
  “因为我是女孩子!”从来都是让着弟弟的思萍激动了,“只有女孩子才穿这种绿色的。你们男孩子穿啥都没关系!”
  “为啥只有你们女孩子才能穿?男孩子穿了又咋样?我就穿,我就穿!”李思城的犟脾气上来了,“我看我穿了就不让我进校门是咋的!”
  李思萍愤怒到了极点。她知道,从小就不叫她姐姐的弟弟啥都干得出来。她知道要说服弟弟是不可能的,连妈妈都拿他没办法。她气得一把抓住了弟弟的衣领,大声说:“你必须回去换!不然,我打死你!”
  “你打!”李思城的胸脯向前挺了挺,“你打!不打不是人!”
  李思萍的眼泪流了出来,她举起她那被山间的野草划成道道口子的粗糙而瘦弱的手,向李思城推过去。李思城晃了一下,马上就抓住姐姐的头发,二人扭打起来。

  呜呜的哭声惊动了正在家里为女儿缝衣服的沈华。她急急地跑出来,拉开姐弟俩,脸色像纸一样白。她气得大声喝道:“你们两个讨债鬼,要死啦?大清早干啥?想气死你妈呀!”
  思萍已经哭得蹲在地上去。李思城大声说:“小小要我回去换衣裳,小小说这绿衣裳只有女孩才能穿,她怕我和她走在一起难为情。可是妈妈,我哪还有衣服换?我那件劳动布衣服都穿了两年了!她咋不回去换?!”
  沈华心里一痛痛,眼泪涮地流下来了。她呜咽着说:“孩子们,是妈不好,是妈没让你们穿好。妈对不起你们呀!”她只觉得胸腔里有一股气麻团一样绞动,她只觉两眼发黑,一屁股坐在地上。
  李思萍一下扑倒的妈妈的脚下,抱着妈妈的腿,放声大哭:“妈妈,是我不好,是我不好!我不该叫弟弟去换衣服。妈妈,你打我吧。”
  李思城也把小腿跪下来,扶起妈妈。一向桀骜不驯的他,突然从心里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难过。幼小的心被一种说不清的东西堵得厉害。
  一个11岁的孩子,还不知道什么叫做痛苦。
  他更不知道,痛苦,在人的一生中割不断,也赶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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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表于: 2011-12-03  
第十七章双河中学
  双河是一个小镇。街是老街,多用青石板铺成,由于年头久远,青石已有裂缝。街道两旁都是店铺,一律的瓦房,偶尔三两家有楼层的,但楼上的板壁和百叶窗都已破损,颜色黄白相间。
  双河镇每逢农历三、六、九赶集。四面八方的农村人涌来了,使这个小镇有了生机。卖的东西很多,花生、芝麻、鸡蛋、鱼、猪崽、大肉、辣椒、胡椒、大蒜……凡是地里能种的小玩艺儿,全都摆在了摊上。要是到了夏天,小街两头还要沿伸出压断街的各种鲜嫩的蔬菜来;街上有剃头的、算命的、买肉的、卖小吃的、卖布的……一时五吆六喝,窄窄的小街沸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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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表于: 2011-12-03  
双河中学位于双河镇主街背后一个高大的铁门后面。学校的主体建筑是一座石头砌成的楼。说是楼,其实就两层,不过是条形的,而且粉刷得雪一样白。中间是楼梯,两边各有四间教室,共八间,每个年级分为两个班。这便是教学楼了;教学楼对面也是两层的小楼,是木板楼。被农村人敬佩羡慕的教师们就住在里面。如果有太阳,那小楼的栏杆上就会晾出长短不一的衣裤,当然也有小孩的尿布,女人的胸罩;教学楼和教师宿舍楼的中间是一大块空地,共摆放了四张乒乓球台;空地的两边还有两个不大起眼建筑物,一为学校食堂,一为教务室。至于厕所,只好安排在教学楼后面的操场旁边。总之,这是一所简陋的学校。但对山里的孩子来说,这是一个决定他们命运的神圣殿堂。没有升上中学的孩子们,断无勇气跨进铁门瞅上一眼。

  李思萍姐弟已经渐渐适应了学校的生活。中学的课本对他们的压力并不大,但他们明显感到,进入中学的孩子们已经有了一种竞争意识。细心的李思萍发现,她的同学中几乎没有拖着鼻涕走进校门的,而且居然有几个女同学穿着飘逸的长裙像蝴蝶般穿梭于教室与饭堂之间。几乎大多数同学都背上了帆布书包,用上了钢笔。对于只有一件象样衣服和一支圆珠笔的李思萍来说,是自卑的。她只有心无旁骛地拼命学习,直到她把书本上的东西完全吃透并自信那令同学们头疼的考卷决不会难倒自己时,她那种隐隐的自卑才被挤压到心灵的角落。

  与姐姐不一样的是,李思城还是那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要不是每天被姐姐推攘着催促着,他很可能天天迟到。而且,他喜欢上了乒乓球。虽然在清泉小学时他连乒乓球拍也没见过,但刚进中学一个月,他已经学会了这新鲜玩艺,且时不时杀出两个怪招来,让平均年龄都比他大的同学们刮目相看。
  但也有让李思城感到失落的事。他在小学四年级后因为成绩拔尖,一直是班长。可是他这个全乡第一名到了中学,什么“官职”也没有。因为这是要经过选举的。他个子瘦高,又不爱说话,也没有人真正了解他,所以没有人选他。他投了姐姐一票,但姐姐也和他一样惨,只有一票。看来这是姐弟之间互相信任吧。
  班长的产生是在入学一个月后的一天下午。班长的名字叫林如凤,是班主任老师林玖铭的女儿。
  林如凤一共得了15票。虽然不到半数,但已是学生中最多的了。
  “小小,我敢肯定,那叫林如凤的丫头一定是向大伙儿说了,她就是林老师的女儿,大家才选她的。”一天放学回家,吊着脑袋的李思城突然向姐姐说道。
  李思萍没有说话。她没有像弟弟那样对班长之职有强烈的欲望,但和她年龄相当的林如凤有两条长裙。就凭这一点,李思萍就没有勇气和林如凤竞争了。

  “凭啥她当班长?她考了多少分?她只不过是全乡第三名嘛!我们前两名却连个芝麻官儿也没捞着,哼,这哪里公平了?”李思城忿忿不平地说。
  “不管怎么说,人家的票多嘛。”李思萍想到自己只有一票,心里黯然。突然,他问弟弟:“思城,你说实话,我那一票是不是你投的?”
  “是啊!”李思城不解地说,“你也不是投了我一票吗?毕竟是姐弟嘛。”
  “我没有投你的票。”李思萍说,“我怎么可以投自己弟弟的票呢?林老师在选举前就讲了,做人一定要诚实,不要乱投票,不要投感情票,我没有投你的票。”
  “那,谁投了我的票呢?”李思城百思不得其解。这时,隔河对岸响起了一串清脆的车玲声。李思城抬眼望过去,只见隔河对岸的公路上,林玖铭骑了辆自行车,车座后面带着她的女儿林如凤。林如凤的白色长裙被风鼓起,如一团云烟飘过。

  “难道是她?”李思城想。“不会吧!都一个多月了,我也没和她说过一句话,她咋会投我的票?虽然今年夏天我差点被淹死时见过她一面,但她肯定早就忘记了。不管咋样,这个班长我一定要夺回来!哼,我李思城想要的东西,谁也别想拿走!”他咬了咬牙,一股冲动从心中涌起,使他的步子坚定而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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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表于: 2011-12-03  
这个真的不错,,可以看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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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表于: 2011-12-03  
第十九章武侠情结
  第一个学期很快过去了。李思城终于当上了班长,林如凤是学习委员,李思萍因为平时在班里干活最多,被公正地推选为劳动委员。
  再也没有人认为李思城是个小孩子了。因为那篇《竹笋》已经被作为全县中学生优秀作文,让许多语文老师在课堂上朗诵。
  李思城已经在林玖铭那里借了五次书。但林老师借给他的书大多数都是《三国演义》、《红楼梦》、《聊斋志异》、《钢铁是怎么炼成的》等古代名著和一些现代文学名著。李思城都一一阅读,并把书里的故事讲给同学们听。因此他每天来回走十里路,却并不觉得累。
  书看得多了,李思城便不满足林老师的那些书。

  双河镇上有一个书摊,摊主是一个瘸腿的张老头,很和气。他全靠经营一些流行的武侠小说而生活。他的一个儿子在成都工作,老头便让儿子每次回来时都带回一些新书,充实自己的书摊。
  双河中学中午开饭的时间是一个半小时。主要是一些老师有午睡的习惯。李思城每天中午吃饭只需要几分钟,余下的时间很无聊,也不想全部消磨在球场上。不过,他倒乐意伙同几个同学到双河里去撑竹排的。
  这一日李思城又去撑竹排,可是那些竹排全部都撑走了。他从双河镇街头转到街尾,还是没有找到一个空竹排,只得怏怏而回。路过张老头的书摊,他随便捡起一本封面已经翻得稀烂的书翻了两页,便被书里诱人的故事吸住了。原来这是香港武侠小说家金庸所著的《射雕英雄传》,他一看就入了迷。直到他感到上课时间早已到了,才恋恋不舍地放下。回到教室,已经快放学了。幸好上英语课的女老师从来都不注意人数的。要遇上林老师,他得写检查。

  第二天,李思城连中午饭都顾不上吃,就去了书摊。可是张老头有意见了,说这是生意,看每本书要掏一毛五分钱的。李思城急了,跑回来向姐姐要了钱。他知道姐姐总是把每分钱都积攒起来的。可是姐姐问他:“干啥?又去街上买吃的?”
  “去买一把牙刷。”李思城第一次向姐姐撒谎。
  李思城像一个吸上了大烟的烟鬼一样,迷上了武侠小说。
  他再也不满足站在大街上看了。他想把书带回家里去看。可是,一本书要几块钱的押金,他没有。他知道,这是不能向老师讲的,也不能向姐姐讲,更不能向妈妈讲。
  只有自力更生。李思城下了决心自己挣钱。他打听到干鱼腥草能买两分钱一斤,便在星期天放牛的时候,在田间地头挖鱼腥草,然后晒干,提到镇上去卖。沈华惊奇这个孩子上中学后懂事多了,也不再胡闹了,而且还自己挣钱。但每当问他挣钱干啥用时,李思城总是回答:“我要买一块手表。班里好多男同学都买了手表,而我这个班长却没有手表。”沈华很幸福地笑。连平时沉默寡言的李青山也傻傻地笑。

  只有李思萍没笑。她早就知道弟弟在干些什么。这个细心的女孩,已经好几次看见弟弟傻子似的站在大街上看书了。她知道弟弟看的是什么书。林老师不止一次告诫过班上的学生,什么书都可以看,就是不能看武侠小说。那东西害人,会影响学习。林老师的话是真的。最近,她发现弟弟一幅魂不守舍的样子,而且,她知道弟弟用毛竹片制作了一样东西,藏在床底下,有时在晚上偷偷拿出来比划。她有一次问弟弟那是啥东西,弟弟吃了一惊后神秘地说,是剑,是大侠们行侠仗义用的宝剑!李思萍知道弟弟着魔了。但她又想不出好的办法来挽救弟弟。

  有一天,她终于鼓足勇气对弟弟说:“思城,你不要再去赵老头那儿看书了。你每天中午都不吃菜,把菜钱都放在那些书上了,这不但影响你的学习,还会影响你的身体。”
  李思城吃了一惊。他知道,什么事都是瞒不过姐姐的。现在只有争取得到姐姐的同情,才是出路。他恳切地对姐姐说:“小小,你不要对任何人讲这件事。我的功课会好的。小小,求求你了。你不知道,那些书对我是多么重要!你没有看过那些大侠的事迹,他们的精神是那么伟大!他们甚至为了别人的幸福而愿意舍弃一切!我常常被他们的事迹感动得落泪。小小,你没有看过他们的事迹,你是不明白的。但请你相信我,我不会让妈妈失望的,我一定会考好的。”

  看着可怜巴巴的弟弟,李思萍心里难过极了。她知道,弟弟已经中毒太深。她了解弟弟,他认定的事是九头牛也拉不回来的。她从衣服的里层掏出一叠皱巴巴的毛票,说:“思城,你拿着吧,你也不要再去挖侧耳根(注:鱼腥草)了。姐姐不怪你,但你一定要把学习搞上去,不要让妈妈生气!不论做什么,姐姐都支持你。”
  接着这一叠毛票,李思城睛眶湿润了,这是姐姐从已经少得可怜的菜钱中节省出来的呀!他感到这个世界上,只有姐姐懂自己。姐姐就像是他肚子里的蛔虫一样,对他的内心世界一目了然。
  李思城并没有放弃那种云雾般的大侠情结。他现在已是赵老头的老客户。他交上了押金。他把自己本来少得可怜的零花钱全部放在这个书摊上。他把书偷偷地带回家里了。每到深夜的时候,他悄悄起床,偷偷地点了油灯在自己的小屋里,在昏黄的灯光下走进这成人的童话世界。他完全把自己当成了那些飞檐走壁、打富济贫的大侠,并随他们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他有时甚至情不自禁地把平时死也不肯流出来的滚烫的眼泪噼噼啪啪地打在书页上。

  期末考试的时候,李思城从第一名一下退居第六名。
  李思城的学习成绩下降了。
  林玖铭老师找他谈话了。
  沈华在他的枕头底下翻出了《七剑下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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